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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1 00:00:00 点击数: 字号: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从事建筑环境控制与能源供给系统以及建筑设施智能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设备调试、运行管理、设备研发、产品营销等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与专业技术知识、实践与创新能力,能在设计研究院、工程公司、设备制造企业、管理部门等从事规划、设计、研发、生产、施工、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自然科学基础、建筑环境学、传热学、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建筑、机械、自控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接收建筑环境与能源供给系统的工程设计、设备开发与使用、施工组织与安装、系统运行调试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的规划、设计、研发、生产、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坚定的追求卓越的态度、强烈的爱国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和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

2.具有从事建筑环境控制与能源供给系统工程领域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等相关的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

3.具有良好的资源、能源、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服务的意识;

4.掌握扎实的建筑环境控制与能源供给系统工程的公共基础理论知识、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5.具有综合运用所学专业技术理论提出解决工程应用的技术方案的能力,并具有解决一般专业工程问题的能力;

6.具有能够参与生产及运行系统的设计以及系统运行的维护能力,具有能够进行产品开发、设计、技术改造的初步能力;

7.具有获取信息和职业发展学习的能力;

8.具有建筑环境控制、能源供给及节能技术工程中应对危机与突发事件的初步能力;

9.了解有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及法规和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10.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三、学位课程

高等数学(A2)、大学外语精读(Ⅱ)、 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建筑环境学、空调工程、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

四、主干(核心)课程

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建筑环境学、流体输配管网、电工电子技术(B)、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建筑设备与能源系统自动化、空调工程、供热工程、通风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太阳能应用技术(英)、冷热源工程等

五、基本学制:四年。

六、毕业最低总学分:169学分。

其中通识必修37学分,通识选修(含跨学院选修)14学分;专业大类(基础)必修36学分,专业大类选修6学分;专业(核心)必修30学分;专业方向与特色选修21.5学分;集中实践教学必修18.5学分;课外活动6学分。具体见课程设置及学分学时分配表。

七、教学计划表(见表一)

八、实践教学体系和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见表二)

九、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学时分配(见表三)

十、课程结构关系示意图(见图一)

十一、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标准)实现矩阵(见表四)

十二、自学课程、双语课程:环境工程概论(自学)、太阳能应用技术(英)。

十三、推荐学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制冷设备维修技师、中央空调管理技师、预算员、施工员等。

十四、毕业、学位条件

(一)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准予毕业:

1. 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 完成培养计划,并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

3. 达到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

(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1. 达到毕业条件;

2. 学位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3. 达到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嘉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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