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具有土木工程技术知识及国内、国际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等相关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等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组成的系统的、开放性的知识结构,全面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同时具备较强的专业综合素质与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具备健康的个性品质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国内外土木工程及其它工程领域进行工程决策和从事全过程工程管理、造价管理与相关专业管理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土木工程、管理、经济、法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全面而系统的接受科学思维、系统思维、管理思维和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具备知识获取和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工程管理、造价管理问题的能力等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土木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熟悉必要的其它工程技术基础知识;
2、掌握与国内、国际工程管理及造价管理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相关的经济理论和方法与相关的法律、法规;
3、掌握国内、国际工程管理及造价管理专业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和方法;
4、具备综合运用上述几个方面的理论、知识、技术和方法从事国内、国际工程技术管理、造价管理、专业管理、综合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能力,具备进行一般土木工程设计的基本能力;
5、具备对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外语文献进行读、写、译的基本能力;
6、具备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造价管理方面及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
7、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具备健康的个性品质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8、了解国内外工程管理、造价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最新发展动态和趋势;
9、具备相关行业与领域工程管理类、造价类专业人员国家执业资格要求的理论知识 。
三、学位课程
高等数学(A2)、大学外语精读Ⅱ、工程力学(2)、管理学、工程管理运筹学、土木工程施工、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
四、主干(核心)课程
管理学、政治经济学、统计学、工程管理运筹学、会计学、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计价、土木工程材料、经济法、建筑结构、房屋建筑学、工程测量、土木工程施工。
五、基本学制:四年。
六、毕业最低总学分:169学分
其中通识必修37学分,通识选修(含跨学院选修)14学分;专业大类(基础)必修35学分,专业大类选修6学分;专业(核心)必修35学分;专业方向与特色选修15学分;集中实践教学必修21学分;课外活动6学分。具体见课程设置及学分学时分配表。
七、教学计划表(见表一)
八、实践教学体系和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见表二)
九、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学时分配(见表三)
十、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标准)实现矩阵(见表四)
十一、自学课程、双语课程
自学课程:人力资源管理。
双语课程:工程管理概论、工程管理运筹学。
十二、推荐学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
造价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评估师。
十三、毕业、学位条件
(一)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准予毕业:
1.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完成培养计划,并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
3.达到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授予工学学位:
1.学生达到毕业条件;
2.学位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3.达到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嘉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