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低值耐用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内的,人民币在1500元以下,且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器材。
2.低值耐用品实行登记入库制度,并在实物上加贴专用标签。未经登记的低值耐用品财务处不予报销。
3.中心建立属于中心管理的低值耐用品明细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工作,定期与各实验室核对低值耐用品,做到账、物相符。
4.低值耐用品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中心主任批准才能购买。购买时要保证质量,购买后必须按规定入库,发票上加盖中心低值耐用品章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5.需要使用低值耐用品时,必须先经中心主任批准,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二、实验室易耗品管理办法
1.易耗品是使用后就消耗掉而且不能复原的物资材料;或能够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或器械。根据学校规定,实验室易耗品由实验中心直接管理。
2.易耗品的购置。根据经费渠道,各实验分室须在学年初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的要求,提出申购计划,规格、型号要填写清楚,数量要准确;各实验分室根据审批的申购计划,由不少于2名老师同时参与下采购。
3.易耗品财务报销。易耗品购置后,经实验分室验收、办理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资料员签字并在发票上加盖中心易耗品管理章后,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4.易耗品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实验室库存物品管理要规范化、科学化,防止积压、损坏、变质、浪费。实验中心建立易耗品明细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工作,严格履行验收、入库、记账、领用、出库程序。物品入库前必须认真核对,如发现价格、数量、质量等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易耗品的领用必须办理出库手续。要建立物品领用登记制度,领用人要办理签名领用手续,贵重稀缺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领用要从严审批。
5.中心定期检查易耗品使用情况和账册,确保使用合理,总账与明细账,账目与实物相符。
建筑工程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