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平台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项目的通知(2017年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16 17:56:02 点击数: 字号:

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现转发教务处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级SRT项目的通知,请通知学生积极申报:

根据嘉兴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学校现组织2017年度嘉兴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以下简称重点SRT项目及一般SRT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研究期限

1.重点A类项目(研究期限为:2017年6月—2018年5月);

2.重点B类项目(研究期限为:2017年6月—2018年5月);

3.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2017年6月—2018年5月)。

二、重点B类项目有关事宜

重点B类项目,课题必须依托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自主立项,可依托的项目类别如下:

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省级优势专业

省级新兴特色专业

省级重点专业

省级学科平台

1.以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为依托的B类重点SRT,每个项目至多可立两项重点SRT项目。

2.如有新增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学院可自行增加B类立项额;

3.立项的项目应与依托项目相关;

4.B类重点SRT项目不得占用A类重点SRT项目名额。

三、学校立项项目分配数限额(见附件3)

各学院可参照学校分配限额,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学校立项限额范围内自主确定实际立项数量。

四、项目经费

1.A类项目:

(1)文经管类项目:学校资助2000元。

(2)理工类项目:学校资助3000元。

2.B类项目:文经管类项目资助总额控制在2000元以内,理工类项目资助总额控制在3000元以内,经费由所依托的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自行资助。

3.一般项目:经费由各学院自行资助。

五、申报条件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均可申报,每生限报1项(含参研);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1项(含参研),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主持省级及以上创新项目(国创、新苗)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3.项目负责人限1人,参与人数不超过4人。

4.嘉兴学院及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不得联合申报。

六、项目管理及结项

1.重点A类、B类及一般SRT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均由学院自行管理,报教务处备案并公示;中期检查及结题要求见附件4、附件5。

2.教务处将适时发布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项通知,并对各学院进行抽查。

3.学生课外学分及教师相应工作量将在该项目结项后予以认定,无论何种原因,项目未能按时完成,到期不能结题的,学校将取消该项目,同时相应核减项目所属学院下一年度立项额度。

4.各学院在不低于学校结题标准的前提下,可自主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结题标准。

七、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学生申报时间:2017年6月9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所在学院教务办。

(1)《嘉兴学院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项目申请书(重点/一般)》(见附件1),纸质版两份,及电子文档。

(2)《嘉兴学院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项目汇总表(重点/一般)》(见附件2),电子文档。

2.学院上报学校时间:2017年6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电子文档:以学院命名,将上报的重点SRT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放入一个文件夹中。

(2)电子文档:以学院命名,将上报的一般SRT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放入一个文件夹中。

(3)纸质版材料:重点SRT项目汇总表一份、一般SRT项目汇总表一份。

八、其他

1.请项目组按照学校计财处要求,拿到发票后及时进行报销。

2.未尽事宜请致电:83640485/2053,联系人:蔡老师。

Copyright © 2016 建筑工程实验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浙江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电话:0573—83640973 83642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