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通知)
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2024年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寒假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重点
检查范围为全校所有实验室,包括学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处置场所等。检查重点包括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大功率用电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使用和管理以及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等施工人员的管理情况。
二、检查时间
序号 |
时间安排 |
内容 |
1 |
1月26日 |
召开实验中心主任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市以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文件精神,布置寒假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
2 |
1月27日-31日 |
各学院、实验中心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
3 |
2月1日-2日 |
分管校领导带队,组织专家现场检查。 |
4 |
2月3日-5日 |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
三、检查要求
(一)各学院、实验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增强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严防麻痹松懈思想,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
(二)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力避表面化走过场。各学院、实验中心要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漏报和瞒报,全力保障实验室安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