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平台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编制嘉兴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运行表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2 16:29:53 点击数: 字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教学工作,落实实验/实训教学任务,请各学院在实验教学系统内认真做好实验/实训运行表的编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基础数据维护 

运行表编制前,请先做好基础数据的维护工作。 

1.排课任务设置 

请各学院管理员或任课教师在系统中预先设置需要排课的实验任务。 

操作方法:学院管理员——实验教学管理——实验教学任务——是否排实验 

教师——实验教学管理——承担实验任务——是否排实验 

2.添加实验项目 

请各学院管理员确认实验课程下是否已有实验项目(查看方法:实验教学管理—实验大纲管理—实验项目),没有或缺少项目的课程需要先录入项目,否则无法进行后续的运行表编制工作。 

操作方法:教师账号—实验教学管理—申报新项目—添加新实验 

任课老师需仔细核查实验系统中所开设实验项目是否与实验大纲项目名称、课时数等保持一致。 

注:新添加的项目需经过实验中心审核后方可生效。 

3.添加/修改实验教师 

初始状态下系统默认课程的理论教师为该课程实验教师,理论教师可在系统内对每个实验项目的承担教师进行添加、修改。 

操作方法:教师账号——实验教学管理——承担实验任务——设置承担教师 

4.设置实验地点 

实验项目的开设地点在教师申报新项目时设置,教师可在系统内修改。 

操作方法:教师账号——实验教学管理——承担实验任务——设置实验地点 

三、实验运行表编制要求 

1.在实验中心(室)开设的课内、独立实验项目需在“实验教学系统”中完成实验排课。 

2.实验排课需在系统内依次安排实验课程内每个实验项目的时间、地点、分组情况,建议由任课教师通过“课表导入”功能导入系统(请仔细阅读附件1的操作说明);部分课程(上机类)的时间地点已在教务系统安排,任课教师只需在实验系统中用“教务课表补填”功能分配实验项目(附件2)。教师亦可根据个人需要,用常规排课方法进行排课(附件3)。 

3.在教室、操场、校外等非实验中心(室)开设的实验项目,不进实验系统排课。 

4.请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在实验系统中完成本学期实验/实训运行表的填写和发布工作。

 

Copyright © 2016 建筑工程实验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浙江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电话:0573—83640973 83642882